垃圾渗沥液原液潜水搅拌器生产标准
潜水搅拌器技术要求
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CJ/T 109-2007 潜水搅拌机;
2) HJ/T 279-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搅拌式潜水搅拌机;
3)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
4) GB/T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5) GB/T13306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每台潜水搅拌器应成套地配备安全及有效可靠运行所需的设备及附件,主要有驱动电机、紧固件、导轨、导链、就地控制箱、潜水电缆和控制电缆及所有连接附件。
2.供方所供潜水搅拌器为水平安装,设计应能在水深20米位置,全浸没条件下24小时连续运行,同时能适应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的工作状况。
3.每台潜水搅拌器配备不锈钢双导向杆和不锈钢提升链,使之自由升降及转向。检查和维修无需人员下到池中。滑行杆支架作为潜水搅拌器整体部件之一,可承受潜水搅拌器形成的推力。
4.潜水搅拌器需保证在水下长期、可靠、安全的运行。其材质、密封和绝缘的设计必须考虑在污水水下运行实际工况。
5.潜水搅拌器电机定子中需设置温度探头以用于电机的超温保护,设置泄漏检测装置用于泄漏的报警和设备保护。
4.7潜水搅拌器本体所有零部件均为SS316L材质,就地控制柜、导轨、提升索链、手动卷扬、螺栓、螺母等部件均为SS304材质,机械密封采用耐腐蚀烧结碳化钨材质,供方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零部件材质进行说明。
4.8潜水搅拌器电机应为一个鼠笼式感应电机,应能被周围搅拌介质充分冷却,不应依赖冷却套或外部冷却系统。定子绕组和定子线应绝缘以抗潮,绝缘等级为F级。电机应设计成可连续处理40 ℃的搅拌介质,并能够在间隔均匀的情况下每小时至少起动15次。
4.9电机和搅拌器应由同一制造商设计和组装,电机允许的电压波动为正或负10%。电机应设计在较高40 C的环境下工作时,电机升温较高不超过85 C。
4.10电机轴承采用NSK、SKF原厂制造的高质量的润滑轴承,使用寿命为100000小时。
4.11叶片形状为一个无堵塞、后掠式设计,螺旋桨能够处理颗粒、纤维材料、重污水以及其它在常规污水处理中出现的物质。
4.12配移动式起升装置,起升装置具有通用性,对于各种型号的搅拌器均适用,且起升能力为潜水搅拌器总重量的1.5倍。
4.13潜水搅拌器的下支架能提供足够支撑力,顶部固定装置、导杆、支撑脚以及固定部件能承受潜水搅拌器运行时水流产生的反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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